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城[2010]120号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城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评价我国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指导城市健康发展,我部重新组织制定了《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对《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进行了修订,编制了《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现印发你们,请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和复查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利进一步完善《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原《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建城〔2006〕101号文件附件2、3)同时废止。
联系电话:010-58933661
传 真:010-58934664
附件:1.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3.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附件1: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指标体系……………………………………4
第二部分 城市实践案例……………………………………11
第三部分 相关条件…………………………………………12
第一部分 基本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标准
、居住环境 住房与社区 住房保障率 ≥80% 65%-80%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100% ≥90%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市政基础设施 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 ≥95%
城市供水水质 卫生防疫部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检测,符合标准。
城市燃气普及率() ≥98%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集中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10%;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污泥得到有效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20%;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无害化等级评定Ⅱ级以上;运行安全;试行垃圾分类。
城市排水 城市排水设施按规划建设;建成区推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标准高限建设;排水设施有专门管理机构,专项财政资金维护。
互联网用户普及率户百人) ≥10
交通出行 平均通勤时间 ≤30分钟 30-40分钟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30%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制订专项规划,并经批准实施,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系统。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40%。
公共服务 小学布局合理 分布均匀,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
校园安全 幼儿园、中小学校舍、校园符合安全要求,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设置完善的警示、限速、禁止鸣笛等交通标志;校园周边无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网吧,无集贸市场、摊点等。
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 ≥0.15
万人拥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个) ≥0.3
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个) ≥40
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图书数量(册) ≥16000
人均拥有公益性文化娱乐设施用地面积(㎡) 人均拥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设施用地面积(指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用地)≥0.8平方米。
、生态环境 城市生态 生态环境保护 市区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河道无大规模硬质护坡和衬砌。
城市生物多样性 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完成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覆盖率 ≥40%
城市绿地率 ≥40% 35%-40%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2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0%
城市林荫路推广率() ≥70%
环境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 API ≤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80% API ≤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60%-80%
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IV类以下水体。
城市区域噪声平均值 ≤60db
、社会和谐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90%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老龄事业 优待老年人政策 制定完善的老年人医疗、交通等优惠政策,并得到有效实施。
百名老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张) ≥2
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
无障碍设施建设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外来务工人员保障 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政策 制定完善的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政策并得到有效实施。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规划建设和管理 建立完善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公众参与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历史文化与城市特色 历史文化遗产保存完好 城市文化遗产和历史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城市风貌特色 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城市景观格局清晰,特色明显。新建建筑有地方特色。
、公共安全 城市管理与市政
基础设施安全 城市管理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成并运行1年以上,结案率≥90%;城市管理高效有序。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社会安全 道路事故死亡率(人万台车) ≤10人/万台车
刑事案件发案率() ≤5%
预防灾害 城市人均避难场所面积(㎡) ≥2
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 100%
城市防洪排涝 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达到相应设防标准。城市重点地区、交通枢纽地区、地下公共空间等配备完善的汛期排水设施并有效维护。
城市应急 城市应急系统建设 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等地方应急预案,并经过实际演练。
、经济发展 收入与消费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 ≥1.8
恩格尔系数 ≤36%
就业水平 城市登记失业率 ≤4.3%
资金投入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比重()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
经济结构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重 ≥55% 40%-55%
、资源节约 节约能源 单位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1.6
节能建筑比例 严寒及寒冷地区≥40%,夏热冬冷地区≥35%,夏热冬暖地区≥30%。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25%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15% ≥10%
节约水资源 单位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立方米万元) ≤100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3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0%
城市节水规划 编制节水规划并取得明显实施效果。
节约土地 城市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10000
综合否定项 近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事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城市,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部分 城市实践案例
第一类:住房保障与社区发展
第二类: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
第三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住房保障
社区建设
物业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
城中村改造
城市规划体系完整
规划依法实施
鼓励公众参与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近代工业区有机更新
城市特色风貌景观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与管理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与管理
数字化城市管理
第四类: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
第五类:节能减排
第六类:科技进步与宣传推广
城市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与指挥系统建设
城市综合防灾设施建设
灾后重建
使用新能源
建筑节能
城市照明节能
供热计量改革
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
生活垃圾处理
绿色交通
建设领域科研重大进展
建设领域新技术应用
建筑新材料应用推广
第七类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生态资源
保护生物多样性
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空气污染治理
说明:申报城市需提供四项实践案例,四项案例应分属于不同的类别。每一类别中选取其中一个方向即可。
第三部分 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已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二、重要参考条件:已被命名为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附件2: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主题1:住房条件改善
一、住房改善
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供应结构合理。
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基本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棚户区、旧住宅区得到有效改善和整治。
住房保障机构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配租、配售制度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
房地产市场有序、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得到有效启动。
商品房空置量处于合理的区间。
住宅建设广泛采用无障碍、节能设计,注重养老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程序合理、服务规范。
市场规则比较健全。
二、住宅科技
编制完成住宅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开发关键技术,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积极推行康居示范工程,引导住宅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推广应用先进的结构建造技术,增进居住功能。
积极推广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促进住宅整体技术的进步。
注重住宅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突破。
在住宅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化成套技术方面有杰出贡献。
在住宅部品生产、运行和流通体制方面,努力实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改善部品质量。
主题2:社区建设
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
社区居民团结互助、文明居住,重视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
社区社会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各类矛盾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化解。
重视失业或下岗人员的就业安排,社区里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员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济。
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妇女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及管理的程度较高。
社区有居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正式程序,并得到认真实施。
重视社区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主题3:供水安全保障
全面实施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重视城市水源地保护,建立水源地水质报告制度。
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保证城市用水的有效供给;用水普及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供水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重视城市供水管网的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达到《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要求。
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有效促进水的节约和优化配置。
提高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保障率,近三年内无重大供水安全事故。
供水服务质量全面达到《城镇供水服务》(CJ/T 316-2009)标准要求。
提高城市供水可持续发展能力,计划使用水资源,供水管网有计划实施更新,供水设施、管网做到定期维护。
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并已被命名。
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研究任务,达到考核指标,在饮用水水质达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主题4:提高空气环境质量
加强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城市煤烟污染,基本实现集中管道输配燃气。
三北地区城市积极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努力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水平和热能利用效率。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城市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的治理。
城市内的建筑施工场地有防止扬尘的措施。
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主题5:水环境治理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建有较为科学、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努力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污水处理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重视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有效控制城市污水的排放量,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行达标排放,污水、污泥全部得到稳定无害化处理处置。
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
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无直接向城市水体的排污口。
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河道无大规模硬质护坡和衬砌。
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城市水体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研究任务,达到考核指标,在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主题6:城市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
重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可燃气体、有机肥料和热能等资源性产品的合理利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政策,科学、合理地选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全面实施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运行资金解决较好。
主题7:促进能源节约利用
积极落实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要求,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节能技术标准,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培训。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小区)中得到规模化应用。
在建筑和小区中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产品和技术。
城市建设中避免过度景观照明。
主题8: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
重视对城市规划区内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的保护,并将其列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中。
重视城市在周边地区植树造林等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工作;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在城市周围、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
认真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重视城市中心区绿化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特点。
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公园设计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符合标准,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维护管理良好。
城市绿化建设因地制宜,积极培育、应用乡土树种,加强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和引种驯化,丰富绿化植物种类。
城市广场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有机结合。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重视庭院绿化美化。新建居住小区和改造旧居住区重视绿化建设,小区绿化符合标准。
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效果。
主题9:发展城市绿色交通
编制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通过了技术审查,制定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城市道路网结构合理,道路资源分配合理,道路通行能力强。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确立了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措施。
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公交优先车道(路)设置科学,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合理,出行分担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重视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制定了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
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完善,人行道、自行车道安全、连续、畅通,无被非法侵占现象,机非分离、人车分离、行人、自行车过街等安全设施完善。
制定了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停车设施利用情况良好,无配建停车设施挪作他用现象。
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如期开展活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绿色出行意识不断提高。
主题10: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政策。
已编制有关的保护规划,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法批准实施。
保留了真实的历史遗存,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并在保护规定中划定了保护范围。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良好,未列入保护等级的历史建筑也得到妥善保护。
注重对地方传统特色文化进行保护,包括地方戏剧、传统工艺、饮食、民俗等。
对于具有旅游价值的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游客管理措施,并注意避免由旅游引发的对居(村)民传统生活方式产生的不良影响。
建立有规范的保护管理档案。
主题11:旧城改造
编制旧城改造规划,并逐步得到实施。
开展旧城教育、医疗、商业服务、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基本满足旧城居民生活需求。
旧城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完毕,旧城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旧城内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和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
城市老旧小区道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及居住环境普遍得到改善,全面实施物业管理。
主题12:城市安全
城市各项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的强制性规范。
完成对城市险情和易受伤害程度的评价,根据实情制定以社区为重点的、系统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建立早期灾情警报系统,及时向居民发布灾情警告。
建立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和重大工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地下管线事故明显减少,抢修救险能力显著提高。
划分各主要职能部门和行为主体在防灾减灾方面的职责,有完整的危机处理程序和对策。
做好城市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防灾减灾意识,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重视城市之间防灾减灾方面的协作和交流。
主题13:灾后恢复与重建
城市政府对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制定了近期规划和长远目标,从资金的筹集、人力的动员到重建工作的开展,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
政府各部门明确界定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争取同所有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进行广泛合作,支持各种参加救济、恢复和重建的活动,使恢复重建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受灾的损失降到最低。在灾后重建的工作中要重点考虑老人、妇女和儿童的需要,鼓励妇女积极参加与灾害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住宅、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等各方面得到较好的恢复,居民生产生活得到较好恢复和发展。
主题14:风景名胜资源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方针。
已完成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并按程序经过批准。严格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应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其建设选址按规定经过审批。
风景名胜区内没有破坏自然、人文景观,违章建筑,乱砍树木,捕猎动物等行为发生。
古建筑、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风景名胜区内有严格的安全保障制度并得到认真地执行。
风景名胜区内的生态、生物多样性得到了切实有效地保护。
主题15:小城镇建设
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的程序、权限审查批准并公布。
镇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公共服务覆盖镇域农村和农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范围较大,对农民和非农产业集聚具有较强的吸纳力。
镇区绿化状况良好,主要街道和河、渠两岸植被丰富,镇域内各类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城镇供水设施良好能满足需求,水质综合合格率优良。
镇区能源结构合理,燃气普及率较高。
镇区主次干道路面铺装达到较高水平,路灯等设施齐全有效。
镇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有地下管渠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
镇区污水经过处理和综合利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污染水体。
对工业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镇区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完好。
重视镇区住宅小区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改善。
城镇建设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管理科学规范。
镇区基本实现平均每户拥有一套功能相对齐全、综合质量较高的住宅。
重视镇容镇貌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和景观风貌特色建设成效显著。
垃圾站点分布适宜,设施完好。
镇区公厕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
镇区粪便、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无露天堆放。
主题16:新农村建设
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安居乐业,村容村貌整洁优美,富有传统文化和乡土特色。
村内道路通畅硬化,饮用水质安全卫生,排水沟渠顺通实用,垃圾收集转运有序,新旧水塘洁净自然,厕所粪坑卫生无害,村民住房安全适用,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基层组织和村民活动场所配套。
村庄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完善有效,村规民约健全,管理民主公开,各类公共设施运行与维护正常,具备持续发挥效益的能力。
村民具有参与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事务的责任意识,已初步具有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和风尚,相应的村民自主参与渠道明确,村集体和村民的责任清晰。
主题17:城市管理与体制创新
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程序化。
城市管理工作达到全行业覆盖、全社会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随时受理公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举报,城市管理监督和处置的各项制度健全。
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体制,管理运行模式建设、系统建设和数据平台建设符合各项标准,系统建设坚持功能优先,运行管理集约、节约。
建立了目标明确、责权分明、关系协调、执法文明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机制。
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城市管理难点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主题18:人居环境宣传与公众参与
热心从事改善人居环境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改善人居环境领域积极进行宣传、科普教育工作,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长期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的科研工作,其研究理论成果、科研成果被证明确实有效,并已广泛传播,对人居环境的改善做出突出贡献。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一、基本要求
申报城市需通过范例项目介绍来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某一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及主要经验和做法。申报材料包括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介绍和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音像资料。材料原则上按以下格式和内容编制。
二、格式和内容
(一)项目背景
项目概况;
项目目的和意义;
(二)项目的实施
项目的实施部门、参与实施的国内外机构、科研单位;
项目实施的主要过程和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资金来源与资金保障;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三)项目的效果
通过定性与定量的例证说明项目实施前后的变化;
项目实施后对城市人居环境产生的影响;
主要受益群体和社会反响。
(四)经验与创新点
项目取得的主要经验;
项目的创新点;
项目是否得到借鉴和推广。
附件3:“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指标体系 25
A、居住环境 25
B、生态环境 30
C、社会和谐 33
D、公共安全 35
E、经济发展 37
F、资源节约 39
第二部分:城市实践案例编写导则 42
第一部分:基本指标体系
以下说明详细介绍了指标的基本含义和计算方法等,各申报单位在填报时,需详细注明各指标的计算过程和参考数据。
A、居住环境
A1住房与社区
住房保障率
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户数的百分比。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指标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市区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百分比。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
指标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数据来源:民政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有效实施。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A2市政基础设施
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公共用水人口占建成区人口的百分比。公共用水人口指使用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的用户。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建成区公共用水人口(万人)/建成区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城市供水水质(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由卫生防疫部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检测供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数据来源:城市卫生防疫部门
城市燃气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使用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用气人口占建成区人口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燃气普及率=建成区用气人口(万人)/建成区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指标解释: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10%,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污泥得到有效处置。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量(万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指标解释: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20%,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无害化等级评定Ⅱ级以上,运行安全。试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市区生活垃圾数量占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万吨)/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城市排水(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排水设施按规划建设;城市建成区推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标准高限设计、建设。设定专门的排水系统运行管理机构,有专项财政资金维护城市排水系统。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互联网用户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互联网用户占市区人口的比重。其中互联网用户包括无线互联网。
指标计算方法: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市区安装使用互联网的户数(户)/市区人口(百人)
数据来源:电信部门
A3交通出行
平均通勤时间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居民单程通勤所花费的时间。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交管部门统计
数据来源: 城市交管部门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解释:指使用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交管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指标解释:指编制完成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并获相应主管部门批准,严格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40%
注:需提供规划审批文件
指标计算方法: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总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A4公共服务
小学布局合理(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小学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
注:需提供当年遥感影像图示说明
数据来源:教育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校园安全(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幼儿园、中小学校舍、校园符合安全要求,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设置完善的警示、限速、禁止鸣笛等交通标志;校园周边无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网吧,无集贸市场、摊点等。
数据来源:教育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人所拥有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城市规划中确定的体育用地,并已建成投入使用。
指标计算方法: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市区人口(人)
数据来源:体育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万人拥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
指标解释:指市区中每万人拥有卫生服务机构的数量。
指标计算方法:万人拥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市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个)/市区人口(万人)
数据来源:卫生部门
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万人拥有的医院床位数,其中医院床位数指各级各类医院的固定实有床位。
指标计算方法: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市区各类医院床位总数(张)/市区人口(万人)
数据来源:卫生部门
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图书数量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万人拥有的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其中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指图书馆已编目的古籍、图书、期刊和报纸的合订本、小册子、手稿以及缩微制品、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视听文献资料数量总和。
指标计算方法: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图书数量=公共图书馆藏书数量(册)/市区人口(万人)
数据来源:文化部门
人均拥有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人拥有的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公益性文化设施指按照要求城市必须设置的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设施。文化设施必须已建成投入使用,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公众开放。
指标计算方法:人均拥有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平方米)/ 市区人口(人)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B、生态环境
B1城市生态
生态环境保护(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山、江、河、湖、海等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连通度及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水岸绿化率80%),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
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等部门
城市生物多样性(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对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的多样性的保护。应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应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并以完成当年为基准年;评价当年超过基准年五年的,应调查统计当年城市市域内代表性鸟类、鱼类和植物物种数量,该数量不应低于基准年相应的物种数量;评价当年未超过基准年五年的,仅评价是否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是否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市区物种数量≥150(西北、东北地区80种)
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等部门
B2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指标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万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部门
城市绿地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比率。城市绿化用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
指标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地面积(万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部门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各类公园绿地的总面积与建成区总人口的比例。公园绿地包括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总人口(人)
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部门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计算覆盖居住用地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居住用地总面积×100%
注:需附城市遥感图说明
数据来源: 城市园林绿化部门
林荫路推广率
指标解释: 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指标计算方法:
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100%
注:需附城市遥感图说明
数据来源: 城市园林绿化部门
B3环境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
指标解释:指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空气污染指数(API)为城市建成区内认证监测点位每日环境空气污染指数。
指标计算方法:
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所占全年天数的比例=API≤100的天数/全年天数×100%
数据来源:城市环境保护部门
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指标解释:指城市地表水按照不同功能类别分别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相应类别的标准,达标率为100%。
指标计算方法:参照环保部门相关的计算方法
数据来源:城市环境保护部门
城市区域噪声平均值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监测的等效声级算术平均值。
指标计算方法:
区域噪声平均值=认证点位监测值之和/认证点位总数×100%
数据来源:城市环境保护部门
C、社会和谐
C1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指标解释: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项保险覆盖总人数占应参保职工人数的比率。
指标计算方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参加全部三项保险的职工人数(万人)/应参保职工人数(万人)×100%
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其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注:指标说明应注明当年本省同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值。
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C2老龄事业
优待老年人政策(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医疗、交通、社会福利等优待老年人政策,并得到有效实施。
数据来源:民政部门
百名老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百名6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拥有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床位数。其中市区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市区内农村敬老院。
指标计算方法:百名老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市区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床位数量(张)/市区60岁以上人口数(百人)
数据来源:民政部门
C3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残疾人教育、就业、医疗、保险、救助、康复等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
数据来源:民政部门
无障碍设施建设(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C4外来务工人员保障
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政策(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按照相关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建立完善的住房、教育、就业、医疗、保险、救助等保障政策和服务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
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C5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规划建设与管理(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立完善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公众参与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C6历史文化与城市特色
历史文化遗产保存完好(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有专门的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95%。历史街区得到妥善保护。
数据来源:文物保护部门
城市风貌特色(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城市自然人文景观具有鲜明特色,城市的标志、节点、示意性要素清晰可辨,给人印象深刻。城市新建建筑要有地方特色。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D、公共安全
D1城市管理与市政基础设施安全
城市管理(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成并运行1年以上,结案率≥90%,城市管理高效有序。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D2社会安全
道路事故死亡率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与机动车保有量之比。
指标计算方法:道路事故死亡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人)/机动车保有量(万台车)
数据来源:城市公安部门
刑事案件发案率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年度依法侦查或确认的符合刑事案件构成标准的案件数占年平均人口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参照公安部门计算方法。
数据来源:城市公安部门
D3预防灾害
城市人均避难场所面积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与建成区人口之比。应急避难场所指具有一定规模的平坦用地,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或地震后相关设施可以进行相应功能转变,储备应急物资,设置标识,能够接收受灾市民疏散避难,并确保避难市民安全,避免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和火灾等危害,以及方便政府开展救灾工作的场所。
指标计算方法:建成区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建成区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建成区人口(人)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地震等部门
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
指标解释:指市区消防站、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辆等设施装备结构和功能齐备,达到相应的城市设施建设标准。
指标计算方法:参照公安消防部门计算方法
数据来源:城市公安消防部门
城市防洪排涝(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防洪设施达到相应设防标准。城市重点地区、交通枢纽地区、地下公共空间等配备完善的汛期排水设施并得到有效维护。
数据来源:城市水利、水务部门
D4城市应急
城市应急系统建设(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立完善的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等地方应急预案,并经过实际演练。
数据来源:城市各相关部门
E、经济发展
E1收入与消费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标解释: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指标计算方法:参照城市统计年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恩格尔系数
指标解释:指城市居民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恩格尔系数=居民食品支出总额(元)/居民消费支出总额(元)×100%。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E2 就业水平
城镇登记失业率
指标解释: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总和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从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数据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E3资金投入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比重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比重=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完成额(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万元)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E4经济结构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指标解释:指商业、金融、保险、旅游、信息、法律和会计审计咨询、居民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指标计算方法: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万元)×100%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F、资源节约
F1节约能源
单位GDP能耗
指标解释:指市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
指标计算方法:单位GDP能耗=市区能耗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市区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
节能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符合节能建筑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指标解释:指可再生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指标计算方法: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吨标准煤)/城市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100%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
F2节约水资源
单位地方生产总值(GDP)取水量
指标解释:指市区年取水量与市区地方生产总值(GDP)的比值。
指标计算方法:单位地方生产总值(GDP)取水量=市区年取水量(立方米)/年市区地方生产总值(万元)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发展改革部门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与污水排放量的比率。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城市污水排放量×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发展改革部门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的比值。
指标计算方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重复用水量(立方米)/工业用水总量(立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环境保护部门
城市节水规划(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得到有效实施,其中包括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内容。
注:需提供规划审批文件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F3节约土地
城市人口密度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拥有的人口数量。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人口密度=建成区人口数(人)/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国土部门
名词解释:
市区:指市辖行政区。
市区人口:指市辖区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的总和。
建成区: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建成区人口:指建成区内居住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的总和。
第二部分:城市实践案例编写导则
一、基本要求
申报城市需通过案例介绍来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某一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及主要经验和做法。每个案例介绍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以附图、表说明)。案例的编写原则上按以下格式和内容编写。
二、格式和内容
案例背景
1.案例概况
2.案例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案例的实施
1.案例的实施部门、参与实施的国内外机构、科研单位
2.案例实施的主要过程和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3.资金来源与资金保障
4.案例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案例的效果
1.通过定性与定量的例证说明案例实施前后的变化
2.案例实施后对城市人居环境产生的影响
3.主要受益群体和社会反响
经验与创新点
1.案例取得的主要经验
2.案例的创新点
3.案例是否得到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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