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发[1979]第287号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变银行系统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的报告(摘录)
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变银行系统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变银行系统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的报告(摘录)
人民银行系统的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应当和业务工作以总行领导为主的体制一致起来,把人民银行系统(包括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编制,从各省、市、自治区的基数中划出来,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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